“听军中老友言,在北地军中,有一条掌旗好汉,身披重甲,手持五十斤重的大旗,可在狂风中岿然不动,也不知是不是你?”
云福也凑了过来,掏出烟杆点上一锅烟,似乎有跟这个差官聊长篇的意思。
差官嘿嘿笑道:“郝摇旗就是我!”
云福笑道:“怎么不在军中当差了?”
差官喝了一口酒郁闷的道:“在府谷县与王嘉胤,王二一干反贼作战,老子这个旗手站在最前面,本应该站在旗下的都司却恨我害他,将老子革除了。
只好回到西安吃口本乡饭,却不知这口饭吃的如此难堪。咦?老兄居然认识郝某。”
云福指着郝摇旗一双比常人粗了一大圈的胳膊道:“这一双臂膀很有名。”
郝摇旗哈哈笑着撸起袖子,露出一双粗壮的胳膊伸到云昭面前道:“这就是某家立身的根本!你这样的小胖子可不成!”
云福笑道:“这是自然!”
云昭饶有趣味的瞅着福伯,还以为他会趁机招揽一下郝摇旗,却看见福伯走到他跟前,牵着他的手上了桥。
留下光着一双粗壮胳膊的郝摇旗呆在原地。
“这人最近不断地炫耀自己的一双胳膊,十里八乡的已经传遍了,这是给他找恩主呢。”
上了桥之后,福伯淡淡的道。
“既然如此,我们家为何不能收留他?”
“不能要,这种人居心叵测,不能留。”
“为什么?他不是著名的好汉吗?”
“老夫怀疑这人已经投靠了贼寇,现如今正在寻找立功的机会呢,好一入伙之后就能当上头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