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案子的特别之处有很多,第一,这个案子就是一个普通民女的‘伤人案’,它不是因为眼下的党争催发出来的,却又关乎于党争。
第二,这是一个陈年旧案,发生在神宗朝熙宁元年,离现在有近二十五年!
第三,这个案子牵扯到了王安石,司马光以及神宗朝以来的几乎所有的大人物!
另外,也包括神宗皇帝!
这个案子,极其的错综复杂,反反复复,起起伏伏,由普通案子而出,却被卷入了党争中,‘新旧’两党为此相互争论,攻讦长达十多年!
便是赫赫有名的——登州阿云案。
第一百五十二章 形同谋逆
登州阿云案。
起因是一个名叫阿云的少女,被逼迫嫁给一个奇丑的男子,阿云不从,却被捆着送到了夫家,遭到未婚夫折辱,气愤不过,拿刀砍伤了未婚夫,断了其一根手指。
随后,夫家报官,阿云供认不讳,知县于是以‘谋杀亲夫’判了死刑。
案卷上到知府,登州知府以阿云是在丧母守孝期间,强行被婚配,认为这段婚姻违背礼法,婚姻无效,不能以‘谋杀亲夫’论,并且人没有死,所以免了阿云死罪,报送大理寺批复。
大理寺却认为‘违律为婚有实,谋杀亲夫不假’,判了阿云绞刑。
登州知府不服,并加阿云有‘自首’情节,坚持免去死罪,再次上书。
继而,党争起。
‘新旧’两党各有大佬卷入,开始了在朝堂上的争论,官司一路打到了刚刚登基的神宗皇帝跟前。
神宗皇帝见两厢争执,将案子交给了刑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