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距离他拥有自己的军队,还有很远,几乎遥不可及。
而且,罗迪目前还缺少一样非常重要的东西,那就是战斗经验。这不是指一对一的战斗,而是一个人在数万军队的战场上那种战斗体验。他对于集团大军的战斗经验,完全是一片的空白。
尤其是指挥方面,现在就算给他一支军队,相信他也不懂得指挥大军进退,什么时候出击什么时候防御。
他需要更多的体验,更多的学习。
独臂剑手加文曾经这样说过:十个法圣,八个进过魔法学院,九个上过战场。由此可见,战场的磨练对于一个人成长的影响巨大。罗迪之所以冒险都要来诺恩,就是想在这里学到更多,在人类大军的保护之下,自己不断吸收战斗经验,化成滋养自己成长的源泉。罗迪相信有一天,他会有机会领导大军作战的,他会有机会作为一个决策者带领大军与敌人作战,在那一天到来之前,他必须成长起来。
“喂,罗迪,怎么大家身上的伤疤都跟花龟似的,皮肤比牛屎龟还黑,你的那张小脸怎么还是又白又嫩啊?”斯坦利忽然注意到罗迪的肤色不对,惊问道:“你是怎么回事?”
“真羡慕,你用的是什么护肤品?”有个爱美如命的家伙挤身过来,急问道。
“龙血!”罗迪一说,个个晕死。
“你就吹牛吧!你为什么不说你那里会转弯呢?”斯坦利这话就连自己也听得出有嫉妒的成分,酸溜溜的。
“静一静,大家静一静!”杰西站在桌子上,高声道:“我有个建议,除了徽章,所有的骑兵都有一个非常酷的纹身标记,比如铁血骑兵营的,就是两把交叉的刀剑,铁剑骑兵营的是剑盾,咆哮骑兵营的是铁拳,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去纹一个,纪念我们在这里受训!大家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?”
“啊耶……”众人一片欢腾,赞成的人无数。
“我觉得不怎么样!”罗迪一开口,大家惊讶地看着他,没想到他会反对。罗迪伸出手臂,拿匕首在上面轻划一下,众人看见鲜血涌出来,但很快就吸了回去,变成了一条血痕,皮肉以看得见的速度愈合起来,最后就连血痕也消失了,回复原来洁白如玉的肌肤。
众人看得目瞪口呆,个个的嘴巴可以塞进一只科多兽。
杰西在桌面上咚一声掉在地上,竟然不知道疼。斯坦利起身过来看,忘了自己正在床上坐着,砰地撞在二层的床架上,撞歪了两条钢条,也浑然不觉。
“你这个变态,难道你的身体,就是传说中浴火凤凰的不死之身?”斯坦利激动地叫道。
“没有,如果你的皮肤让黑龙血燃烧过,也会变成我这个样子。”罗迪微笑道:“我觉得与其纹一个徽章的图案在手臂上,还不如做一个魔法徽章。兽人的战斧,可不会因为你有个漂亮的纹身就不砍你,但如果你有一个附魔的魔法徽章,说不定能够在最危险的时候救你一命!怎么样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