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利忍不住叹了口气,又在床边坐下。
熬时间也是一种技术活。
罗恩就能随时、随地陷入发呆状态,然后无间断走神一个小时。
这可是神技啊,上课的时候,甚至走上工作岗位,都能完美摸鱼。
很遗憾,哈利只学得了皮毛,至今还没有入门,更没有得到罗恩的精华。
而此时此刻,他格外需要“走神”,好将时间打发出去,让夜晚快点到来。
因为……那个时候,他就能离开这栋房子。
不是字面意思的离开,而是永远离开,不再回来!
换言之,到了今晚,女贞路4号——这个他住了十六年的地方,就再也不是他家了。
哈利已经迫不及待。
他以前听威廉描述过,麻瓜的相对论:
一个男人和美女对坐一个小时,会觉得似乎只过了一分钟;
但如果让他坐在火炉上一分钟,那么他会觉得似乎过了不止一个小时。
哈利真希望,金妮或者秋现在能出现在他身旁,然后躺在……啊呸,坐在床边。
他肯定什么都不干,就这样静静望着两人,好让时间过得快一点。
哈利闲着没事,走出房间,朝着下楼走去。
来到客厅时,他看见姨父一家,正在收拾东西,似乎准备搬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