罢了,眼睛不是珠宝,若是摘下来了,就会变得黯淡无光,没这么生动漂亮了。
元初毫无所觉,她正在为“白书兰”是一个手工达人而感到震惊,她的视线落在闻夕迟的手上,仔细观察,果然发现他右手的食指和拇指上多了几个细小的伤口。
他的皮肤白,又因为身体的原因,一点点细小的伤口都难以愈合,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,伤口周围微微泛红,看起来有些显眼。
元初看着手中的檀木盒子,内心有些触动:“多谢。”
她叹了口气,“这支步摇我收下了,你身体不好,往后不必费心做这些。”
闻夕迟没有回元初的话,而是看着元初:“你簪上这支步摇,我看看合不合适。”
元初抬手摸了摸头发,懵道:“现在吗?可是我还没梳发髻……”
“无妨。”闻夕迟伸出手,往旁边的椅子上轻轻拍了拍,抬眼示意她坐下。
元初不明所以地坐下,闻夕迟推动轮椅,来到她的身后,下一瞬,她系着头发的发带被闻夕迟轻轻解开,如瀑布又长又直的黑发散开,她的发量又多又密,没有一点干枯和分叉,像一匹光滑的绸缎披散在身后。
元初诧异地回头,又被闻夕迟按着肩膀推回去。
“别动。”他低声道。
闻夕迟的腕骨看起来清瘦,力道却一点也不小,他的身量修长,即使同样是坐着的,也比元初高出半个头。
他不知从何处拿出了一把玉白的骨梳,一手捧起元初如绸缎般的长发,有几缕乌黑的发丝柔顺地从他的手指缝隙间滑落,闻夕迟感觉有股细微的痒意从掌心蔓延到了心尖。
他皱了皱眉,忽略掉心中那股不适,微微打量了会元初的头发,然后动作有些生疏地给元初梳了一个发髻。
闻夕迟刚才送给元初的步摇被他轻轻地簪在了发髻间。
“好了。”闻夕迟收手,推着轮椅来到元初面前,抬眸打量元初。
元初是偏向明艳的长相,五官精致,浓颜姝色,似一朵含苞待放的牡丹,那一支过分华丽招摇的步摇簪在她的发间,并没有夺走她的半分光彩,反而沦为衬托她美貌的工具,将她衬得越发地耀眼夺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