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歌正想点头,忽然看到丁蕾蕾看向了入口处走进来的穿黑色衬衣的男的。看面料,那件衬衣应该挺贵的。
偶尔季薇得闲也会给秦歌科普一下这些。
她在看人家的衣服,但其实对方也在看她。
来的人是左思全,他对秦歌印象挺深的。要挣三十万砸王明远的小姑娘!傅宸还因为她直接翻脸走人了。
不过他也只看了一眼,就径自往包间走去。今天是有人约了他谈事。对方说老是在他的会所没新鲜感,指定的这家酒吧。
他也顺便看看,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嘛。
秦歌问丁蕾蕾,“认识的啊?”她以为左思全看的是丁蕾蕾。
“我认识他,他不认识我了。”
“嗯,听着有故事啊?”
丁蕾蕾笑笑,“童年时的邻居大哥哥,他外婆的小院在我们家附近。不过后来他外婆过世,他就没来过了。他刚才好像在看你。”
“我不认识他,不过确实有几分眼熟。”
“左思全,xx会所的老板。蓉城的名人呢!左家的产业也挺大的,不过主要归他大哥继承。但他自己的发展也很好。”
她这么语带骄傲的一说,秦歌想起来了。那晚坐傅宸旁边的人,原来他就是老板。
啧,真是枉费她还欣赏了一番他的品味。觉得装修得颇有几分富贵内敛、清雅外露。
丁蕾蕾对这个人怕是有极厚的滤镜。
王明远、左思全还有傅宸,那根本是蛇鼠一窝。
她那天怼傅宸一家子活在清朝,一是替季薇抱不平,就算是玩玩这也表现得很玩不起啊;
二就是因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