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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洋也觉得这样解决不错。

两年后按照公司的发展和如今房地产业的趋势,公司肯定是已经腾挪过来了。

就当是把房子抵押给这些业主,免息借款两年嘛。到时候房价搞不好还涨了。

至于说操作起来麻烦,尤其是坏了行规。

反正老板娘开了房产中介公司。她可以全部收购,再慢慢转手卖。

这就绕开行规了。

所以说秦歌的身份比他更适合处理眼前这个状况。

原价回收整个小区这种话,他一个打工的说了人家也不信啊。

秦歌道:“接受这个解决方案的话,如果两年后房价涨得超过了你们的买入价,你们也得原价卖回给我。咱们双方作为民事主体是平等的,都是既有权力也有义务。”

“啊,还要这样啊?”

秦歌两手一摊道:“看吧,你们自己也觉得大有可能过两年涨得超过买入价吧。要我说,别折腾了。好不容易赶上了外地人在燕郊贷款买房的这一波末班车,踏踏实实的住着吧。还折腾啥呢?你们觉得你们提的要求合理么?关键是,你们觉得我能答应么?”

众人纷纷摇头,那确实不太可能答应。

“好了,这第二个解决方案要签的登记一下。我这就让律师拟合同。”

业主们讨论的焦点就变成了要不要签第二种方案。

大家肯

定不肯签啊。除非涨得超过了买入价,不用原价卖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