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哥哥……”

盛约晕头转向地往柏方时身上倒,他一米八几的身高,喝醉时显得格外沉重,压得柏方时踉跄着后退一步,后背抵上车门,费了好大劲才挣开他。

柏方时把盛约塞进车里,帮他系好安全带。然后绕回驾驶席,刚坐下还没启动,盛约就把安全带解了,又往他身上扑,作势要咬他。

“……”

柏方时被骚扰得开不了车,只好顺着盛约,让这祖宗抱着自己咬了半天,咬够才放开他,倚在车座上睡了。

天黑之前,他们终于回到了同居的家。

一进小区,柏方时径直开向车库。他的车库特别大,不算现在这辆,里面还停了三台超跑——这是他除了拍戏之外,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。

但这几辆车都在狗仔那“登记”了,今天他们回去见家长,指不定已经被拍了。

——拍就拍吧,能怎么样?

反正已经闹成这样了。

柏方时把盛约叫醒,扶着醉鬼上楼。这只醉鬼可能属螃蟹的,横着走路,他使出了降妖伏魔的神通,才把螃蟹精抓进门,好好安顿在床上。

这时已经五点多了,晚饭不用想,盛约八成得睡到明天早上。柏方时帮他脱了衣服,盖好被子,忍不住站在床边认真看了他一会。

毫无疑问,盛约当然是好看的,且气质独特,这份气质大概与他的混血有关,让人一眼望去,很难说清究竟是英俊还是漂亮。

其实当一个人好看到某种极端的程度时,这些评判美貌的标准就不再适用他了,英俊也好,漂亮也罢,都是平庸且狭隘的词汇,最准确的形容应该是“迷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