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尧为苗素干过的傻逼事数不胜数,所以当他突然一下不傻逼的时候,除了苗素本人,其他人都没反应过来。
“就……这么简单?”坐在罗尧身边的张垒瞪着桌上那个四四方方的扁平礼物盒,一脸难以置信。
方觉则坐在最远的地方,眼中有些许冷意,看来事情还是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了。
“苗素,生日快乐。”罗尧把盒子推到了苗素面前,“薇薇安的新书,上面有她亲笔写给你的生日祝福。”
“《幽默葬礼》?阿尧终于懂得投其所好了。”苗素拿过盒子,看到这个礼物,他明显很开心。
“薇薇安是谁?”苗素身边的陆谦之问道。
“薇薇安是外国的一位alpha女作家,诺贝尔文学奖得主,她最擅长讽刺文学,讽刺文学就是……”
苗素向陆谦之十分详细地解释了一遍薇薇安,他耐心地讲了这么多,陆谦之听完后却一把握住他的手,首先问道:“你喜欢她?”
“我敬仰她。”苗素反握住陆谦之的手,力道似是安抚,这才平息了陆谦之面上隐隐冒头的不悦。
看着对面手拉手说话的苗素和陆谦之,罗尧喝下了今晚的第三杯酒。
苗素怎么会和陆谦之走到一起呢?他们分明是格格不入的两个人。
苗素表面看起来温文尔雅,实际上却最不喜欢为人答疑解惑,别人的提问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打扰。他祖上是大学士,与生俱来就有一股子清高,最看不上胸无点墨之人。罗尧为了追他,没少在文学素养上下功夫,即便是再晦涩难懂的文字,他也能硬着头皮啃下去,因为只有模仿爱好,才能和苗素拥有更多的共同语言。
而陆谦之,他只是一个高一就辍学的社会青年,打架斗殴,不学无术,上个月还进了警察局,直到现在小腿还上着夹板。在罗尧看来,陆谦之除了一张好看的脸外,几乎没有任何优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