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酩月淡淡道,“你觉得生气难过吗?那上辈子的高顾笙更应该难过,毕竟,他可是喜欢你喜欢到为了让你得偿所愿,心甘情愿把自己的肾和眼角膜给我。”
归焰僵住了。
白酩月的毫不遮掩自己的妒意,“为什么,他会喜欢上你这样的人渣呢?”
归焰脑海中灵光一闪,不可置信地问道,“你、你喜欢他?喜欢阿月?!”
白酩月一笑,牵扯到脸上的伤口,让他的面容有些扭曲,“我当然喜欢,这样真挚的爱意,谁会不喜欢?”
“可惜,他喜欢的人却是你这个随意践踏他人心意的蠢货。”
凭什么,凭什么这种人,能得到他梦寐以求的东西。
无论是显赫的家室还是赤诚的爱意。
凭什么他能傻乎乎又开开心心地过一辈子?
白酩月恶劣地笑了,“高誓说的没错,当初是我陷害的高顾笙,为的就是把他从你身边赶走。”
“后来他的工作也是我搅黄的,为的是不让别人发现他的美好,也不让他再爱上别人。”
归焰彻底愣住,前世的一幕幕在他脑海中展现,最终定格于暴雨天,高顾笙的那双眼。
像两颗蒙灰的玻璃珠。
可分明,当初他把他从暴雨中捡回来的时候,这双眼睛还是亮的。
看向他的时候,小心翼翼,又带着点点希冀的火光,漂亮的不像话,宛如装在瓶子里的萤火。
午后的郁金香香气,怀中的情诗,飞驰的车上微凉的指尖,都化作无尽的懊恼,击中他。
他以为的灵魂伴侣,一直在骗他。
真正把所有爱意奉上的,却是曾被践踏爱意的阿月。
当自己的心意也被踩在地上,他终于明白了,当初他对阿月做的,究竟有多痛。
白酩月看着归焰失魂落魄的样子,笑了起来,可笑着,他又落下泪来。
“为什么让我醒的这么晚,若是我早醒半年,陪在他身边的就会是我。”
他想起将高顾笙绑起时,指尖无异触碰到的柔软而温热的面颊,沉睡的少年美好得像一捧沾着晨露的玫瑰。
上辈子的场景,在这辈子再不会复现了。
“可是我原本、已经得到他了啊……”
高誓看着狗咬狗的两人,只觉心中一口恶气顿出。
他转身走出研究所,不再回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