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对难伺候的男人,高顾笙却始终保持着十足的耐心,因为在高顾笙眼中,不是他救了男人,而是男人救了他。

自从男人来到他家里后,周围便再也没有鬼魅敢接近他。

偶尔有不怕死的鬼袭击他,也会被男人一把抓住,捏得魂飞魄散。

在被鬼魅缠身之前,他从未想过,原来肆无忌惮地行走在外界,是如此的惬意。

所以他甘之如饴。

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,高顾笙白天打工,晚上回家学习。因为男人从不吃回锅热的菜,所以高顾笙会中午跑回来给男人做上饭,再跑回店里。因为时间紧张,所以高顾笙往往随便拿一个包子或者饼,一边跑着一边吃。

在最开始,男人受了伤,所以不能出去工作,后来男人伤好了,却也没有丝毫外出,或是寻找自己记忆和亲人的意思,反而像是暴露本性似的,越来越嚣张。

从前那个乖巧可怜的小流浪狗,变成了大爷似的凶犬。

高顾笙一个人养活着两个人。

因为男人的医药费和挑剔的饮食,发到手的工资,高顾笙往往只能用在自己身上五分之一或者更少,有时候到了月底甚至会不够用,因此,高顾笙不得不打两份工,再加一份晚工。

学习的时间被压缩,高顾笙就挤着时间看书到凌晨。

这样的生活很辛苦,但高顾笙却并不觉得。

他很喜欢。

曾经的他,只是咬着牙活着,不知道希望在哪里,也不知道哪里是未来。但现在,他有了目标,有了方向,也有了为之奋斗的条件。

小家很小,只有一张床,高顾笙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,为了避免打扰到男人休息,他便打着手电筒,在客厅学习。

高誓从半空中看着儿子的背影,他看起来好小好瘦的一团,二十二岁的高顾笙,应该已经是个成年男人了,可他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和休息不好,生的很瘦削,个子也不高,看起来只有十几岁。

现实世界中的高顾笙,十七岁便已经比二十二岁的身高要高了。

离开了自己视线的、梦境中的儿子,怎么就受了这么多委屈呢。

可高顾笙不觉得自己委屈,他举着手电筒,在昏黄的灯光里,如醉如痴地吸收着知识,像是饥饿的乞丐,拼命往嘴里塞着面包。

多少人习以为常的生活,却是他求之不得的美好。

灯光照亮了他面前小小的一方空间,他的样貌比起现实中的乐乐,其实略有不足,生活的风霜到底是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,但他依旧足以令人痴迷。

他纤长的睫毛如同蝴蝶的羽翼,盛着细碎的橘黄色光点,在如星河的眼底落下一片笑意。

男人站在黑暗里,原本他紧皱的眉头,和眼底的不耐烦,显示他恼怒于高顾笙这么晚还不睡,翻书的声音惊扰了他,却没想到最终却看着灯光中的高顾笙,一站便是许久。

这晚之后,男人看向高顾笙的目光,有了些许不同。

高誓心里“咯噔”一声。

……

高顾笙晚上在酒店工作,他是服务生。

他总觉得,自己瞎了一只眼睛,又瘸了一条腿,其他的也没什么优点,大概是没什么人会看上他,可他不知道,每天有多少双眼睛流连在他的身上,酒店总经理看他的目光,是何等的算计与贪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