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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嫩的猪蹄一下就染上了糖色,表面逐渐变得金黄,厚厚一层皮被油炸得收紧,附着在肉和骨上。肉香四散而出,带着浅浅的香料味道。

宋岚嗅了一口,把手边放着的香料重新倒入,继续翻炒。觉得火候差不多了,就出锅移进砂锅。倒入许多热水,补了点材料。等大火烧开,就转小火上盖。

炖猪蹄耗时不短,宋岚一直守在后厨,生怕新砂锅不适应出现裂纹。

咕嘟咕嘟声不绝于耳,随着炖煮的时间加长,后厨里勾人的红烧猪蹄香味,也越发浓郁。

宋岚还没吃完饭,忍不住摸了摸肚子,低头去看光脑上的时间。

说好炖一个半小时,得耐得住。

胖胖显然也察觉到香气,她围在流理台下打转。宋岚怕胖胖被烫到,连忙把她抱回了怀中。

最后一段时间里,宋岚去关小火,为猪蹄收汁。他带着隔热手套揭锅盖,歪着头往锅里看。

一股水汽扑面而来,裹挟了浓香至极的高热,全打在宋岚脸上。

大饭店营业这么久,头一遭忍不住屏住了呼吸,像被洗礼了似的,重重叹出一口气。

不用去看,他已经被气味馋得移不动脚了。

宋岚干脆不放回盖子了,就这么敞着砂锅收汁。他回身拿了煮锅,快速给自己煮面烫菜。

一个多小时里,他忘了饭,这时也来不及煮,干脆拌个面,也能同样美味。

大半锅的水分被封闭在锅中,来回循环,蒸发着,最后把味道留在了食材里。砂锅的魅力被得到验证,锅里每块猪蹄都色泽均匀,成色到位,筷子戳一戳,没用力就会被弹开,用了力,就能戳出个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