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归海是不乐意当队长的,一进到练习室,就对顾飞星说道:“哥!你看我们怎么搞?我都听你的!”
顾飞星客气一下:“你是队长,应该听你的。”
云归海摆摆手:“我不配!”
顾飞星:“……”这倒是不必这么说自己。
见大家都不说话,云归海盘腿坐下,干脆摊牌:“害,我知道为啥能进出道名次,不就是我家里有钱吗?我自己几斤几两我还是清楚的,反正我就服顾飞星,你们就说同不同意他来带队吧。”
这还有谁敢说话,大家排名本就危险,说不定下一场就被淘汰,只要能好好演完这一场,也就行了。
顾飞星思索道:“这一次我们组的歌太抒情了,但是就我个人来说,其实不太喜欢在比赛舞台上唱情歌,第一,竞争力不足,第二,给每个人的闪光点不够,要么是音色流氓,要是唱功非常非常出色才能出彩点,不然唱完很多人都不记得谁是谁。”
“说得有道理,而且我们这边排名也不是很好,我觉得干脆就赌一把大的!”云归海伸出拳头,又激动又中二地说,“要炸掉他们!”
但这碗鸡血对那些排名不高的选手来说,正好是他们需要的,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纪,情绪很容易低落,也很容易被调动。
“对,我们要做个燃炸的舞台,不管怎么样,现场投票的话,肯定这种舞台更好!”排名最低的那个选手说道,“走之前,再留一个记忆深刻的舞台吧!”
看着那几个年轻的孩子都燃了起来,顾飞星尴尬地加入其中,意思意思伸伸手,但心里好歹是有些安慰,有斗志总比没斗志好。
最终,他们决定将这首歌改成国风电子风格。
二公留给他们的练习时间有五天,但因为云归海被拉去拍了两天的中插广告,能全体一起练习齐舞的时间大大减少。
好在他之前将实际队长的责任交给了顾飞星,顾飞星扒舞蹈动作的速度很快,自己跟了几遍就基本都记住了,然后负责教会所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