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守俨眸中便带了笑,她总是能这么直白,直白到有些孩子气。

只是当这种孩子气和男女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时候,总让人觉得,她就是不太走心。

哪怕她在他耳边轻轻吹口气,说着男人女人之间那些挑逗的话,他依然觉得她就像是一个小孩玩泥巴。

于是他略沉吟了下,道:“还可以。”

初挽不太满意,问:“那你说,你如果走在大街上,看到我,会不会回头特意看一眼?”

陆守俨:“走在大街上,我看到你,不可能只看你一眼,我当然会叫住你。”

初挽:“我是假设,你不认识我的话,那你看到我,会回头看我吗?”

陆守俨:“为什么要这种假设?你那么小我就认识你了。”

初挽坚持:“我就是假设,假设我是陌生人,你不认识我,你看到我,会回头吗?”

陆守俨想了想:“不会。”

初挽无奈地看他。

说话非要这么直接吗?

陆守俨:“我走在大街上,不会没事随便看别人,特别是女人。”

初挽试探着说:“遇到好看的呢?”

陆守俨看她一眼,很不苟同地道:“挽挽,我以前和你说过,皮相是最不要紧的。走在大街上,如果一个男人东张西望到处看女人,那这个人心术不正,万万不可交。”

初挽默了好一会,才道:“有道理。”

陆守俨温声道:“挽挽,很多事,我觉得没必要,比如皮鞋,不喜欢不要穿,你穿运动鞋吧,更舒服,那样就挺好看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