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看向陆守俨:“你小时候认字这么快吗?”
陆守俨:“我当然不如你,你认字很早,而且过目不忘。”
屋里暖和,他穿着深灰色衬衫搭配薄毛衣,内敛持重,不过当他看着她和孩子的时候,眸光却温煦含笑。
初挽意外:“是吗?”
陆守俨颔首:“嗯,最初是我手把手教你认字,估计得认了两三百个字吧?你挺聪明的,记性好,指着读两遍就记住了。”
初挽:“那看来他们是遗传我?”
陆守俨含笑的墨眸扫过她略有些得意的样子,道:“是,识字方面遗传你,只希望数学别遗传你。”
初挽:“……”
才夸了她,结果马上损她一把。
陆守俨低首,给希同和梦锦各自夹了一块红烧肉,看着两个小家伙吃得香喷喷,他笑道:“我最近工作不忙,每天都能准时下班,孩子先不放老宅了,我们接回来,这样每晚我抽工夫陪他们读读书吧。”
初挽自然赞同:“我以前教的那些,诗经什么的,你都让他们背背,除了这些,也可以学点小孩的,童话世界故事大王,都讲讲吧。他们如果愿意认字,也让他们学学”
旁边希同正吃得腮帮子鼓囊囊的,听到这话,忙道:“希同要学认字。”
初挽听这话:“这么上进?”
梦锦从旁也软软地道:“我也要学认字,我要看书。”
陆守俨好奇,笑问道:“原来你们两个这么爱学习。”
他小时候也算比较懂事,不过可没这两位小家伙这么上进。
梦锦听着,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,之后结结巴巴地说:“我是姑姑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