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瞳跟黎黎天天混在一起久了,他在言行举止上也开始向着黎黎看齐。
在拿到好吃的东西第一反应就是跑回去跟亲爱的爹咪炫耀。
秦岭比起旁边的狐狸们直接用爪子撕肉,他还是更习惯用工具。
劳尔去年去和其他部落做生意时,就买了两把骨刀回来。
当时是被卖东西的摊主唬住了,劳尔跟一起去的狐狸都没有见过这样子的工具,他们看着骨刀轻轻松松就切开了肉,而且没有把爪子弄脏,当时就立马买了两把回来。
但是做狐狸久了,还是更习惯用爪子切割猎物。
他们买回来的骨刀就只用了一次,那次是劳尔拿出来给他哥展示。
其他就没有再用过一次了。
典型的白买,卖也不知道到哪儿再卖掉。
不过现在有狐狸愿意从他的手里接手骨刀了。
秦岭用自己打到的一只小猎物换到了两把骨刀。
这会儿他就在用骨刀切肉条。
骨刀锋利再加上秦岭一手的好刀工,切出来的肉条厚薄均匀,大小几乎都差不多。
跟其他狐狸用爪子撕开的奇形怪状的肉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三只小狐狸还是更喜欢在妈妈的身边溜达,因为妈妈切出来的肉条看起来更好吃。其他狐狸叔叔撕出来的肉条,跟小狗啃过的一样。
丑丑的,一看就不好吃。
重瞳扛着狐狸叔叔给的鸡慢吞吞地跑到了秦岭的身边。
这只鸡爪子比他的身子还要长一点。
“妈妈,妈妈!”重瞳大老远就开始喊妈了。
秦岭抬起头,就看到小家伙扛着大鸡爪摇摇晃晃地朝着自己走过来。
走一步路就要颠簸一下,小身子左摇右摆的,让途径过的大狐狸们看着都是心头一跳,生怕小狐狸跌倒了。
但是重瞳觉得自己可牛了,明明那么小,却愣是在每次看着要跌倒的时候直起身板儿,接着继续往前冲。
像是怎么都无法被风刮倒下的小白杨,格外地柔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