梳洗沐浴后顾清玄到书房看白日里拿到手的供词,今日丁大郎告发裘敬之行销私盐,所谓私盐来源,一是灶户监守自盗,比如丁家的情形。
通常售卖给官府的为正盐,正盐质优,但制盐过程中总会产生些许质地差些的余盐。
像这类盐的价格就要低廉些。
按律法规定,灶户是不能私自处理余盐的,需按官府规定降价转让给盐商。
作为盐利最底层的灶户,每日辛劳所得的报酬极其低廉。
在这种前提下难免会滋生出灰色收入,那就是偷偷把余盐,甚至正盐积攒起来脱手给盐商或外面的其他私贩,以此谋取额外的利益。
二是盐商的行销区域都是划分明确的,但有些地方的盐质供应差,且因运输等原因导致稀缺,从而促使私自开采井盐或私盐贩子偷偷贩卖过去抢占市场。
人们见到盐质不错,价格还便宜的自然愿意采买。
三是官盐定价问题,早几年并没有一斗盐110文的官方约束。
之前朝廷行使的是从灶户手里以十文一斗收购,转手给盐商110文,其中包含了盐课,盐商无需额外交税。
盐商要从中获利,贩卖到百姓手里的盐价坐地而起,一些地区是150文每斗,一些地区则是200文甚至更高。
这番操作导致百姓苦不堪言,怨声载道。
朝廷意识到光收课税不顾百姓死活的严重后果后,对盐政进行了改革,统一定价110文每斗,就算区域不一,上浮也不能超过120文每斗。
其中商人缴纳盐课占六成,其余四成则是他们的利润。
虽然利益大大减少,但因着是全国垄断性行业,且还是百姓每日所需之物,故而利润仍旧可观。
然而更可观的却是私盐操作。
只要把盐官们喂饱,他们睁只眼闭只眼,你就能从灶户手里获得不需要缴纳课税的私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