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点东西还能娶三个媳妇?
白夏抬起头,细长的柳叶眉满是吃惊,诧异地眨了眨眼,视线往四周扫了一圈。
大多都是些棉被床单跟布料,最大件的是台缝纫机,她昨晚试了,做衣服果真快不少,以后给自己做小衣也方便。最贵的是块浪琴手表,两人去买的那天,裴延城直接就给她戴在了手腕上。
银色细骨扣的腕带,也不重,反倒衬得手腕更显白皙灵秀,白夏很喜欢。
葱白玉指翻飞,又剪好一张喜子。
他买这些的时候眼睛可眨都不眨,她瞧着也没多少东西,以为就是走个过场不值当多少钱,没想到就这些,还能娶三个城里媳妇?
白夏在心里咋舌。
这时代军爷儿过得可真穷啊。
“一辈子就这一次,怎么会不舍得?更何况是小夏这么出色的姑娘。”
在一旁踩着缝纫机的吴秀娥,回头笑嗔了孙小玥一眼。
“哈哈哈哈,那倒也是!我要是男的我都想娶!”
孙小玥笑声爽朗,瞧见身边水灵灵的新娘子,恨不得抱着她蹭一蹭。
“好了,小夏你试试看腰身合不合适,要是还大了我再来改。”
吴秀娥将连着缝纫机上的线头剪断,把改好腰线的喜服递给白夏。
说是喜服,其实就是一套正红色的西装,跟白夏认知里的新娘装完全是两种东西,虽没她下山那些年,瞧见的凤冠霞帔漂亮,但好在简明干练,穿着不繁琐也不累人。
“行,嫂子手灵巧,尺寸改得正好。”
四月份的天已经彻底瞧不见雪,白夏终于不用再穿高领毛线衣,里头就一件小圆领的打底衫,外头加上这套服帖的西装,深陷的腰线挺翘的胸脯,瞧得孙小玥羡慕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