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想思。”祝鹤行将玉佩丢给他,“连同信飞书给陛下,我们今夜就回宣都。”

听鸢和马车在檀州惨遭祝鹤行遗弃,不久前才赶到醉云间,在湖边逮到湿漉漉的祝鹤行,这脚还没站热和呢!他说:“这么快?您玩够了吗?属下听说朝天城有许多好吃的。”

“这不是要成亲了吗?”祝鹤行煞有介事,“男人成了家,就要收心。”

听鸢微笑道:“您欢喜就好,属下去装车。”

半夜果然又骤逢暴雨,沈鹊白睡不着,趴在榻上盯着鹰柄匕首发呆。

匕首已经是旧物了,但沈鹊白一直带在身上,他曾经避免让它沾上污秽的血腥,觉得那是亵渎。可后来沈鹊白改变了想法,他把它当做一种见证,它血腥沥沥,抹杀了曾经天真脆弱的“沈鹊白”。

雨打檐角,沈鹊白的心也不静。他在薄刃上看见了自己的眼,也看见了眼中的祝鹤行,这个人让他莫名地察觉到一种微妙的熟悉,但这很奇怪,他们明明是初次相见。

沈鹊白闭上眼睛,但祝鹤行没有消失。这种捉摸不清的感觉让人不适。他开始细细地分捋自己的记忆,试图从中找到和“祝鹤行”沾边的一星半点。

屋外的雨声似乎凝滞了,周围很安静,沈鹊白沉浸在记忆中,直到窗户突然从外面推开,挂在内窗上的玉铃轻轻一晃,发出声响,他陡然睁开眼睛。

玉。

祝鹤行也有一串玖玉。

花坞探入脑袋,见他神色奇怪,不禁道:“又做噩梦了?”

“……”沈鹊白坐起身,问她,“今夜你端酒进入雅间时,有没有看见祝鹤行腕间的玖玉串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