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人并非十来岁的年轻小女娘,不做小女孩素雅清纯的打扮,而是有了风韵的妇人,眉梢斜飞,目光凌厉,偏又面若敷粉,唇上施了大红的口脂,美得富丽堂皇艳光四射。

如果单单只是美,绝不至于让一屋子的人如被猫叼了舌头般言语不能。

让所有人面露骇然的,是来人手里提的东西。

那是一个人,刚出门去套马车的耕地,被来人一双涂了丹蔻的纤手扼住咽喉,如拎小鸡般拎了回来。

耕地整个人以脖子挂在来人纤细的食指和拇指之间,本来俊秀的脸已经紫胀,双目赤红,一双腿在空中胡乱踢蹬,却奈何不得那看似纤细的手指分毫。

“还请前辈放开晚辈的小厮。”

“小郎君生得真是貌美,我比小郎君也就大了十岁,叫前辈多生疏,”来人舔了舔红唇,水红的舌头似比红唇还要艳丽几分,“世人称我映山红,你就叫我红姐姐吧。”

“前辈……”

“看来小郎君也不是很爱惜这个小厮啊。”

“红姐姐。”

“诶。”映山红杜鹃甜甜地应了。

“还请红姐姐放开晚辈的小厮。”

杜鹃轻笑起来,越发美艳:“既然小郎君都开口了,我当然要照办的。”

语罢,杜鹃一抬手,耕地整个人飞出去,飞到墙角重重摔在地上,呛咳着半天都爬不起来。

杜鹃进门的时候,邵秋实已探查过并非修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