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日就飞去了麻省理工学院,然后在那呆了三天才回国。头天宋明阳陪着他们,第二天田韶就将他赶回去了自己逛,学业更重要。

登上返港的飞机后,冯毅长出了一口气:“老板,下次不能只带我一个人了,这些天我没吃好也没睡好。”

漂亮国这儿可是不限枪械的,所以田韶每次出门他都提着心,就怕碰到了拿枪突突突的疯子。当然,没休息好不是紧张,他们入住的是当地最好的酒店之一,田韶又没跟人结仇安全方面是不担心的。问题是那床太软了他根本睡不了,只能打地铺。

田韶看他眼眶有血丝,点头道:“那你让阿香好好学英语,等她能跟人用英语交流就让她也跟着。”

现在内地办护照难度不是一般的大,她身边的这些人只袁锦还有可能,但太麻烦了她懒得去折腾。阿香是港城户口,办护照倒是方便,只要学好了英语就行。

“要精通吗?这个她估计做不到。”

“能跟人日常交流就行,只要下功夫就能做到的。”

冯毅觉得这相对而言确实容易多了,他点头道:“行,等回去后我就赶她去学英语。不过想尽快学好,还是请个老师更有效率。”

田韶想了想,点下头说:“你说得对,确实要请个老师。以后在港城呆的时间久,不会点英语也不行。等老师来了,让袁锦他们都跟着学。”

武钢跟高有粮头次跟着来港以后,就开始跟袁锦学粤语了,现在也说得似模似样,所以也希望他们能学些英语。不过这个不强求,看他们的接受能力,毕竟用到的机会比较少。

冯毅一听冷汗快要下来了,忙说道:“老板,到时候你可千万别说是我提的,不然他们得一起打我了。”

这英语有多难学他再清楚不过了。而像武钢读书识字都觉得难,学这鸟语估计得崩溃,要知道是他提的肯定要找他切磋了。一个武钢不怕,但若他们合起来自己也干不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