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薄砚不同, 那位大少爷因为睡不惯硬板床, 来学校第一天就搬出去住了, 但程宿屿却是住校的。
凌禹不是奢侈讲究的人, 对物质条件也没什么要求,但这不妨碍他同样惊讶,程宿屿这样出身的人,居然也会和别人一样,规规矩矩睡宿舍的硬板床。
另一位舍友感到好奇,之前还专门问过他:“程宿屿,听说你家就在本地,那为什么不回家住啊?”
舍友这话问得无心,也不带丝毫恶意。
程宿屿头也不抬,手中的书翻过一页,语气淡道:“回去太麻烦,还得提前打电话,要准备的东西太多,就没什么必要了。”
“啊?哦,这样……”
舍友怔了一下,喃喃自语,心里想着大少爷的想法就是不一样。
要是换作他,那不得天天回家吃香喝辣,学校破宿舍有什么好呆的?
那次问的人没在意,说的人也不在乎,只有凌禹在旁边听了,心中觉得有些奇怪。
像“麻烦”“必要”这样的字眼,本身听起来就很别扭。
程宿屿回自己家,有什么必不必要的?
何况他家就在市中心。
没有人会因为“麻烦”这样的理由不回家。
除非是,他自己本身不想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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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能再选一次,自己那天还会送程宿屿花吗?
薄诗想,应该不会了。
从凌禹那儿得知程宿屿花粉过敏后,她整个人都懵在了原地。
心中擂鼓,忐忑不安。
凌禹告辞离开后,她回到房间,立刻就想给程宿屿打电话,可正当准备要拨号时,又不知该说什么好,只能踌躇地对着手机屏幕,不知所措。
这时薄诗想起了哥哥,忙给他打电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