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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法反驳的证据才是定下罪名的决定性关键。

卫彦没有休息,直接带人先去了洪昭南家。

洪昭南的房间并不大,布置的却十分少女心。

之前江城的警察已经来搜查过一遍,带走了洪昭南的日记本,上面记录了一些她对父母对弟弟以及对谢稚的恨意。

其他并没有发现什么。

卫彦这次比起上一次,搜查的更加仔细了,同时他还不忘和洪父洪母聊一些关于洪昭南的事。

得知女儿已经遇害,而且还是被碎尸的两位家长眼眶都是红肿的,似乎一夜没睡也不知道哭了多久。

“对,南南是六号回来的。”

“男朋友?这个我们不太清楚啊,南南不喜欢和我们聊这些。”

洪父洪母在江城开了一家小餐馆,早出晚归的,加上还有一个才四岁的儿子需要照顾,对洪昭南的关心显然不太够。

洪昭南在日记中也痛斥了父母重男轻女,就像她的名字,昭南、招男。

不过比起那些真正重男轻女的,洪父洪母还是要好上不少,他们也没虐待洪昭南,平常零花钱不比一般孩子少。

洪昭南考上不错的大学时还很隆重地办了大学酒。

只是某些老思想在作祟,就是想要个男孩,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就不爱这第一个孩子了。

如果知道那天晚上女儿会一去不复返,他们说什么也不会让她出门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