僵硬的手指捏着黑色的纸巾,缓缓的松开,纸巾直直的落入垃圾桶中。
随后,僵硬的脚松开垃圾桶,腐烂的脑袋上露出了满意的表情,然后朝着客厅的方向走。
它走路的姿势很标准,膝盖不弯曲,脚向前踢。
如果扛上一面旗子,完全可以当一个旗手。
它内心坚信,就是因为自己长的好看,且非常爱干净,所以老大才如此看重自己。
每次有事情第一个找的就是自己。
上次的把摩托车弄回来,虽然麻烦了一点点,它相信自己的地位,在老大的心里提高了一大截。
它也没有别的大目标,将来能和范堂堂平起平坐就行!
一迈进屋子,满屋子血肉的芬芳。
西装男丧尸偷偷的吸了一口气,把血肉的芬芳吸进肺腑,脸上却一如既往的呆滞。
一点想要啃噬血肉的表情都没有。
这样叫沉得住气。
还能保命。
跟老大来往的人类,虽然长的丑了一点,不如它这样绝代风华,好歹是老大的朋友,不能吃。
西装男丧尸就这样笔直的站在人群的正中央,接受一堆食物的目光的审视。
“它为什么穿的这么干净?”
白一凡挠了挠头。
范堂堂爷爷穿的干净是因为它儿子孙子都在,生活都能自理,给老人家换一件衣服,也没有什么困难。
可眼前的西装男丧尸已经算不上穿的干净了,领带打的给100分,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。
校准的英国绅士形象!
就是脸上难看了一点,挂着满脸的腐肉。
它一进来,一股腐烂的味道,钻进鼻孔里。
显而易见,就算它穿的再干净,它也是一头丧尸。
西装男丧尸呆滞的脸上有一双灵活的眼珠子,黑幽幽的眼珠子一脸轻蔑的看着白一凡。
人类,大惊小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