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1页

留爪、留爪。

第134章

白夕兰不知道常悟打的什么主意, 显得有些不解。倒是常悟见白夕兰没拒绝,主动上手去马槽里帮她分配草料。

常悟出身武侯世家,因为爱马、马场的事多多少少也接触过, 喂马这种事不算新手。若是平时,看见马夫用这种碎草料含糊他的爱马, 常悟早就发火动怒了。

但因为是白夕兰, 看见她提着个小篮筐,莫名有点可爱, 常悟忍着笑意, 也没说什么。

毕竟是女儿家, 马偶尔吃这一顿,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。

常悟用愧欠的目光看了眼自己爱马。

白夕兰见马儿与常悟亲近, 用好奇的目光打量常悟。

白夕兰过往在乡野农户家生活,身边没有哪户人家是养得起马的。后来她入白府, 倒是有机会坐马车出行, 但碍于礼仪规矩,她都没有与马儿亲近过。

马棚里的马养得健壮美丽,干净闻不到什么脏味。黑马乌黑油亮、白马洁如白雪,还有另外那头灰马,仰头嗤鼻、模样高傲得很。白夕兰来时远远看见马场有人骑马,但她实在没办法想象,这样高大的健马怎么骑得上去。

常悟却很熟练,再加上之前常悟连续四次射中靶心, 白夕兰心里有种‘只有这样的人才能骑好马’的感觉。

白夕兰甚至有点不理解, 常悟有这份本事, 为什么要跟着沈凛骁瞎混。

常悟发现白夕兰看着他, 动作自然地摸摸马头, 与白夕兰解释道:“这黑马叫疾风。”

常悟后退几步,自豪地点着马棚里的三匹爱马。“疾风、铁雷、狂雪。我爹在外每打赢一次战,就送我一匹马。别看狂雪黏人爱撒娇,它是三匹马里年纪最大的,都被我养懒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