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自个的爹给他准备三素一荤,荤菜还是自家的老母鸡。也不知那鸡多少年了,反正鸡腿肉霍去病咬不动。
霍去病本想嘲笑他一番再走,见他如此可怜,又有些不落忍,便令随从去给他置办些田地,让他在此当个富家翁得了。
接他去京师什么的,那是绝无可能。
大汉地广人稀,荒地很多,霍去病出的价格高,不少人乐意把地卖给他,回头再开荒。这倒方便了随从,出去转一圈就给霍仲孺置办了四垧地。
随从把地契递给他生父,霍去病就准备打道回府。
“霍小公子怎么刚来就走?”
熟悉的称呼传入霍去病耳中,霍去病眉心一跳,京师的人?
霍去病循声看去,只见那人四十来岁,身材微胖,留着两撇小胡子,身着广袖长袍,走起路来甚是洒脱,跟个研习道法的术士一样。霍去病怀疑自己看错了,试探着问:“主父偃?”
“主父偃?”出来送霍去病的霍仲孺道:“将军认错了,他是——”
主父偃走到跟前,笑吟吟道:“鄙人正是主父偃。”
“主父偃?!”主父偃身侧还跟着一个十来岁大的少年,少年皮肤白皙,身高腿长,眉目疏朗,仔细看去,长得倒是跟十年前的霍去病有几分相像。不过那时霍去病可是桀骜的不可一世。少年是个温柔的少年,气质反倒跟卫青有些像,此时脸上尽是震惊,“你是那个主父偃?!”
主父偃笑道:“天下若只有一个主父偃,那就是我。”
“可是先生不是叫,叫朱偃吗?”少年说着,愣了一瞬间,“主父偃”和“朱偃”如此相像,他居然一直没发现,还真当他是一个落魄文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