谁知,老爷子背啪啪打脸。现在的年轻人,四五十年代的歌曲,别说会哼了,只怕听都没听过。
可凌非寒,接过笛子,连音都懒得试就吹奏起来。
笛声一起,老爷子目瞪口呆,惊讶得不知凡几。
谁能想到,凌非寒的笛子吹得这么好。刚开始,就已经决定了结果。这一局,老爷子又败了。
一曲红歌,曲谱简单,在凌非寒手里却脱胎换骨,变得出神入化。
就连旁边那桌醉醺醺的酒鬼,都受到笛声的感染,跟着唱起来。
深夜的夜宵店里,仿佛回到了那个民族危亡的年代。所有大夏儿女都奋然起身,投入到抗敌救国的大业之中。
对年轻人而言,音乐是消磨时光的,也或者是纯粹喜欢的。但极少有人,会因为音乐,而改变人生的理想。
但三四十年代,那一首首钪锵有力的音乐,激发了民众的灵魂,指引了他们的理想。无数热血青年男女,投入到抗敌救国的大业之中。
而凌非寒,用乐器中极其简单的笛子,让时光倒流,如此造诣,老爷子已经输了。
就连责怪凌非寒不懂让着爷爷的林萱,也受音乐的感染,仿佛回到哪个年代,誓要为拯救民族危亡贡献自己的热血。
忙碌着的后厨,也放下了工作,全部挤在门口听着那钪锵红歌,随着笛声放开嗓子。
红歌虽短,意义非凡。
一曲很快落下,整个夜宵店的人,目光都不可思议的盯着凌非寒,甚至有年轻小伙,绞尽脑汁,想要找到一个听说过的歌星与凌非寒对应起来。
“老喽……这杯,是老朽十五年来喝得最有味道的一杯。小凌,林萱交给你了。”
林老爷子眼眶湿润,这次不再是小酒杯,而是端起大酒杯,正要一口闷时,凌非寒阻止了他。
“老爷子,十五年的心结该放下了。这一杯,我敬你!”
凌非寒拿过大杯,将酒倒满后,双手端着站起来,郑重的向老爷子行了一礼,一口干掉。
“老爷子,我们敬你!”
惊人的一幕,何其感动。那帮醉鬼、后厨、老板,都不约而同的端起酒杯,敬老爷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