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!”算了,说啥都晚了,已经喝掉了。“就当减肥了,一会拉了再说。”
“咱们一会出去醉红楼吃个饭吧,我瞅你这些日子也是很忙,要不今晚就歇一歇,去吃个饭饭如何?”肖十七笑眯眯的。
“甚和吾心,就这么办了。”我也笑眯眯的,也该出去玩了,那么勤快干嘛呢。
肖不修给我留了一万两银票,我要当个散财童子才好。“现在就走吧,我懒得再走回去了。”
“就穿这身?”肖十七看了看我,一副勤劳勇敢的南厂女文书的打扮,全是粗布衣衫,头发随便扎了个团子顶着,趿拉着鞋。
“怎么?本大爷有钱,醉红楼敢不招待?”我怎么一副暴发户的样子,虽然我也挺不齿自己这个不修边幅的样子,但是想想肖不修又不在,搞那么好看干嘛。
“走走走,咱们这就走。”肖十七哪里敢说我一句不好,我怎么也是南厂老二,现在老大不在,我就是老大。“叫着陈一陈二,再叫几个文书一起,人多热闹。”
“没问题,本大爷请客,多吃点。对了,红烧肘子要预定么?”我把鞋提好,站起了身,“银票没拿,等下,我还是得回去一趟。”这么关键的东西,可是不能忘。吃霸王餐,南厂的肖小七可是不能做出来的。
最终,我还是换了一身衣服,虽然不是招摇,但也是简单清爽,很是利落。
我拿起了肖不修给我的簪子,比划了一下,又放了下来。光线下,这簪子的尖头泛着一种光亮,让我看着都觉得心疼和恐慌。
揣了五百两银票,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土豪中的土豪,完全是厉害死了。
所以,走路都挺胸抬头,差点没看见脚下的小凳子,摔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