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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该是那些猎人追到了野猪。野猪是群体动物,但没准早就被追得四下逃散,原始人可以分成小组分头追击。

男人一直没有离开溪边,涂莉莉也没法下树逃跑。就这么过了快有1个小时,猎人们扛着野猪回来了。

那个男人在跟另一个壮实一点的男人说话,还指了指那个火堆残留。壮实男人很快说了几句什么,又一个男人站了起来,拎着木棍,匆匆离开。

猎人们在溪边休息了十几分钟,大声说话,喝水,站在小溪里清洗身上的血污,还有人往溪水里撒尿。

涂莉莉顿时觉得一阵恶心。

虽然吧,溪水是流动的,撒的尿早就流走了,但还是觉得——太不文明。不过想想,就是文明社会的省会城市,你还能在大白天看到成年男人当街撒尿呢,原始社会这就更不奇怪了。男人很少会认为暴露身体器官是什么羞耻的事情。

她身处的大树距离溪水大概有100米左右,其实是看不清楚的,但人类的身体动作是在干什么,这不用有很多经验就能看出来。

男人们的身体都很结实,大腿粗壮,想来也应该善于奔跑。皮肤偏黑,不过这个应该是日晒的原因。好像北欧人在原始时代皮肤也不是太白皙的哦?

猎人们休息过后,重新扛起野猪——野猪四蹄朝天,捆在一根粗树枝上——很快离开。

涂莉莉还待在树上。

首先,这儿是原始时代无误了,是不是该庆幸这儿不是什么侏罗纪时代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