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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尽量自然地招揽。

不行的话,就挟恩以报,总之赫连飞羽这家伙不能便宜了别方势力。

待到了偏厅,赫连飞羽一看到她就从椅子上弹起来,高兴地说:“叶大人!我叔叔好多了!”

“飞羽,不得无礼。”赫连响云责备道。

赫连飞羽忙躬身行礼:“见过大人。小子无状,请大人见谅。”

叶碎金笑道:“险失亲人,失而复得,小郎心里高兴,不妨事的。”

她说着,目光投在了眼前的男人身上。

比起那日闭着眼睛胡子拉碴的病人,今天这个叫赫连响云的男人看起来好多了。衣衫简单,但整洁干净,看着让人舒服。

男人也看过来,叶碎金便对上一双精亮的眸子,有年龄和阅历积累出来的深邃。

赫连响云的确是听赫连飞羽说过“叶大人生得可俊了”,只他实没想到,叶碎金是这样一个明光四射的美人。

但他与这年轻女子对上视线,感到那双眼睛犹如深潭,竟叫他看不出深浅。

当然,若是能随便叫人看出深浅的,又怎能克服“女儿身”这样的大短板,登上二州节度使、刺史的位子,又手掌数千精兵呢。

能坐到这个位置的人,哪有心思简单的。

只有飞羽这样的小孩子,才会天真地相信“叶大人觉得我值得这棵五百年老参”。

这个事,绝对是有问题的。肯定是有什么地方违和,赫连响云是能感受得到的。

他只是找不到原因。

因叶碎金身在高位,又萍水相逢,她能图他们两个白身什么?

且,把这些猜疑放一旁,她对他的救命之恩是毋庸置疑的。

“在下盛乐赫连响云,特来拜谢叶大人救命之恩。”他深深地行礼。

赫连飞羽跟着深深揖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