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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对,小温啊,今天就在姨家吃饭,姨炖了红烧肉和粉条子!”这也算是硬菜了,村长家也不是天天吃肉的,只有招待贵客时,她才露这一手。

这为了儿子的亲事,下了血本了。

温拾被撺掇着往里走,他这人没什么弱点,唯一的缺陷就是上辈子实在是太缺嘴,这辈子愈发馋猫,原本不想留下来,可一听到有肉,眼珠子冒光,腿登时像是灌了铅,不想往外迈了。

他嘴上客套了几句,其实进院就闻着那厨房的灶台香气,眼前几乎要浮现出那酱红色翻涌的汤汁和肥瘦相间的肉块,“谢谢姨。”

可惜,主人家似乎并不想早早开饭。

温拾被拉着坐在小院爬满葡萄藤的架子下拉家常,头顶一串又一串绿莹莹拇指大的葡萄刚刚结出来,要再等三四个月,才会套上紫色的新衣,由内而外成熟,变得甘甜又可口。

“你家是在市里的?以后还回去不?”

这原身家里也是没有人丁了,否则以他的心气,哪里会跑到村子里来混吃混喝。

所以温拾也不打算回到市里去了,哪怕知道那地方是这书里最繁华的地段,但再繁华也华不过温拾上辈子的见闻啊,虽然上辈子他也没到过外面的世界,不过在电脑平板上看到,也算是去过了。

而且温拾觉得乡村的日子挺好的,有吃有喝他就愿意在这地方当一辈子老师,教教书,锻炼锻炼身体,争取明年能更半亩地。

“不回去了?!”刘桂花笑了,“不回去可好!”

说媒这事,最忌讳的就是给外乡人说,早些年,有许多外乡的子弟到村里做苦工、当兵蛋子,和这头的姑娘相说上,转眼夫妻事都做了,就差结婚,人跑了,不见踪影,听说是原本的屋头就有个媳妇。

村子外头的世界那般大,想把人抓回来都不知道去哪找,好些个姑娘被糟蹋耽搁却死心眼,不二嫁,就此等成了老姑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