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,再怎么颜值胜于味道,路易这里的酒都难喝不了。

有一种族群的吸血鬼一生只能尝到一种人类食物的味道,路易曾经与他们厮混过一段时间,为入乡随俗,他便也假扮成只能尝到一种食物味道的可怜同类。

他选了酒,因为酒的口感非常丰富,各种类型的都有。

路易挑挑拣拣,最后还是只拿了两瓶酒。

一瓶琴酒,这是给琴酒喝的。

一瓶奥比昂,又叫红颜容、侯伯王。是路易持有的酒庄产出的红酒,他现在用的人类姓氏也来自这个酒庄。(注)

琴酒的味道太特别了,真的尝起来比闻起来还要特别,除了薄荷味以外,路易没有办法用更多准确的词来描述这种味道,但它的味道绝对不仅仅局限于薄荷这一种,还有更多的味道根本没有办法形容。

人类没有办法从血液中尝出味道,所以没有发明近似的形容词来匹配路易的感受,他作为吸血鬼尝到人类的食物的味道或许也和人类所尝到的不一样,所以路易找不到人类能听懂的词来使用。

太多的酒味可能会破坏这个平衡,干扰这种迷人的味道。

所以一人喝一种酒浅尝一下就好。

伴随着酒瓶,轻轻落在能坐六个的木制长桌上的声音,路易绅士地为琴酒拉开了椅子。

但是琴酒完全不领情,他径直走向桌子的另一边,走过去的时候还顺手从两把椅子所对的桌子中间拿起了那瓶琴酒,放在离路易最远的那一侧的餐盘边,自己拉开椅子坐了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