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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道是她点名想吃的鸡肉丁炒笋丁茄子丁,一道是蒸好的香芋,一道是凉拌的豆芽,中间一个大碗里浓香滚滚,是炖成了白色的鲫鱼汤,自然,还有满当当的一盆菜,是赵肃睿点名要吃的酸菜炖肘子多肉版。

主食是米饭。

沈时晴一贯偏爱简单的饭食,如果赵肃睿不在,她用那个炒三丁拌了饭,吃些清爽的豆芽菜,有了五六分饱之后再来个香喷喷蘸了些白糖的芋头,便已经足够妥帖。

比在宫里吃什么油浸羊腿、油炸鸭子、油焖嫩鸡可强太多了。

说实话,有时候看着那琳琅满目的御膳,也就那几样野菜她还吃得下去。

赵肃睿看着自己心心念念的酸菜炖肘子,不知为何却吃不下去,再抬头看沈三废动作文雅但是又进得香,他就越发觉得拿不动筷子。

索性就追着沈三废的筷子走,沈三废吃炒三丁,他的筷子也追过去,沈三废是吃豆芽,他也去夹,沈三废吃芋头,他也去用筷子夹,偏偏筷工不好,蒸熟去皮的芋头一夹就碎,气得他干脆用筷子扎进芋头里,撅走了一大块儿。

沈时晴这些年虽然过得艰难,到底是出身在书香门第,虽说不会恪守什么“食不语”,又哪里见过这般连吃带演的,便停了筷子看向他:

“陛下,您可是对这膳食不满?”

赵肃睿的回答是把半个芋头都填进了自己的嘴里,瞪着眼看她,一张被撑到变形的俊美脸庞上恨不能写几个大字:“看见了吗?朕喜欢着呢!”

沈时晴便不再看他。

赵肃睿却又不甘心起来,嘴里的芋头还没咽下去呢,又举着筷子要去追着沈三废的筷子,却听见坐在对面的那人说:

“陛下要是实在喜欢我这双筷子,我就让人洗干净带回宫去,您在宫里看着它,也省得这么往返奔波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