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最喜欢什么颜色?”
“白色。”
白色衣服最容易搭配,学生时代穿白校服,长大了穿白衬衫,白桌椅容易发现脏污,可以及时清理掉,白球鞋容易脏但便宜,应付了少年时的窘迫。
“喜欢喝奶茶、咖啡还是香槟?”
这回,林泮稍微犹豫了下,才说:“奶茶。”
鹿露吃惊:“真的吗?很少看见你喝,我以为你喜欢咖啡呢。”
“也喜欢的。”咖啡最能提神,可以挤出睡眠做事,当然也不赖,但奶茶也有□□,还是甜的,如果加点料,不仅能醒神,还能当顿饭吃,搭配能量棒就能应付一日,剩下一顿饭的钱和时间。
经济实惠又好喝,其实是他从前最喜欢的饮料。
可乐也很好,但是会打嗝,不雅观,只有鹿露打嗝的时候很可爱。
“红茶底还是绿茶底?”
“茉莉茶。”
鹿露笑了,好可爱的口味。
她继续提问:“最喜欢的女明星是谁?”
这可把林泮难倒了,他想半天,愣是没想出几个熟悉的明星,非要说的话……“娜拉小姐吧。”他客气道,“她的歌声很动听。”
“男明星呢?”
林泮很公平,提名了另一位自己认识的人:“乔纳森。”
鹿露哈哈大笑:“你真是护短啊。”
又问,“最喜欢的古代诗人是谁?”
林泮忖度片刻:“李商隐。”
“我也喜欢李商隐。”鹿露的审美非常小女生,李白的诗很美,可惜她还不能理解个中洒脱飘逸,杜甫忧国,她却还不能理解其中滋味,李商隐刚刚好。
沧海月明珠有泪,蓝田日暖玉生烟,哇塞,怎么会有这么美的意境。
鹿露的兴致更高了:“喜欢猫还是狗?”
林泮:“狗。”
“因为泡芙很可爱吗?”
他点头。
“最不能接受的食物是什么?”
林泮想半天,看起来像是把以前吃过的食物都回忆了遍。
鹿露也不催,趴在沙发背上打量自己的助理男友。都说专注是最好的美颜滤镜,半点不假,林泮认真思考的时候,眼睛稍许垂落,眉头微凝,唇角也会不自知地抿成一条线,很好地凸显出了他五官的优点,清新俊秀。
因为被她搂过几下,衣领不似过往平整,有些散乱地敞开一片,喉结完整地露出来,还有小部分锁骨,肤色很白,看着润润的,难怪古人喜欢用羊脂玉来比喻特别好的皮肤。
鹿露自己的皮肤就很好,年轻又有保养,几百的润肤乳一挤一大泵,
糊墙一样乱抹,摸起来就好像鸡蛋白,弹弹的自己都喜欢摸着玩。
林泮和她不一样,女性脂肪多,男性肌肉多,手感就要肉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