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大娘看了极为羡慕,宁淼就拉着大娘一起学习。
“一个月认识十个字,一年也就一百二十个字了。”
一开始刘大娘拒绝时,宁淼就是这样劝对方的。
一年一百二十字,两三年下来,就足够读懂粗浅的告示。
刘大娘被宁淼说服,开始跟着宁淼一起认字。不到三个月的时间,刘大娘的认字进度就超过了刘大郎。
识字的道理和其他学习的道理是一样的,一开始的时候最难,等真正开始了,就会逐渐变得简单起来。
“我娘竟然嘲笑我笨!”刘大郎被母亲这样一比较,顿时自信心受挫了,跑到宁颂那里抱怨。
“……在学习上面,刘婶儿的确有天分。”
在评判这件事的时候,宁颂没有用“勤劳”、“学习态度”之类的词语,反倒是直接说了“天分”二字。
同样的起点开始学习,刘婶儿的确记忆力和理解能力都比刘大郎更好,也更容易学会新字。
在成就感的加持下,刘婶儿越学越好,越学越快,短短时间内就成就斐然。
与之相比,刘大郎的确是有工作要做,可学习起来,的确不如刘婶儿效率高,一来一回,就总有事情耽搁,无形之中逃避了许多学习任务。
“当然,这也不能怪你。”宁颂安慰道。
毕竟绝大部分人都是一样,靠着责任感去工作和学习,而不是靠着爱好。
刘大郎本是来宁颂这里找安慰,可没想到安慰没找到,反倒是被刺伤了自尊心。
刘婶儿得知之后哈哈大笑:“我做生意不如你,难道读书也要不如你吗?”
尺有所短,寸有所长。
刘婶儿虽然身份称不上高贵,外表也算不上光鲜,但也有自己闪光之处。
“你别看不起你老娘。”刘婶儿借机训儿子。
因为读书一事,刘家母子俩别起了苗头,谁也不让谁。
可就如同宁颂所说,学习识字的确是刘大娘的舒适区,因此无论怎么努力,刘大郎都棋差一着,最后无奈败北。
作为失败的惩罚,刘大郎认赌服输,在腊八节那一日买了一个好看的银钗子回来,送给娘亲作为礼物。
收到这银钗,刘大娘难得失神,摸着钗身黯然长叹。
上一回收到同样的礼物,还是刘大郎父亲在的时候。
那时候刚成婚,刘大郎的父亲挑了两担柴火,一路从细柳村挑到了青川县,换了一点钱,买了个镀银的钗子。
一晃这么多年了。
“娘,我明年再给你买。”比试归比试,这一番折腾下来,刘大郎对母亲也愈发了解与佩服。
见母亲不高兴,连忙想办法哄。
“买什么买,明年给我找个儿媳妇才是正经。”悲伤完了,刘大娘没好气。
嘴上凶完了刘大郎,到了第二日,刘大娘又花银子请儿子吃饭。
“你给老娘买钗子,老娘难道不回礼吗?”
刘大郎连忙告饶。
他母亲现在是他得罪不起的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