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生离开后,初眠从书包里拿出一个长方形礼盒,唇角漾起一抹笑意,站起身向季时言走了过去。
“时言哥,这是我在l市给你买的礼物。”
然而,季时言仍低着头做着今天的笔记,对初眠说的话充耳不闻。自几年前开始,季时言对他的态度便冷了下去,初眠唇角的笑容僵了一瞬,很快又浅笑着打开了礼盒。
“时言哥,你不是最喜欢牌的钢笔吗?我拍戏的商场,刚好有这家钢笔的专卖店。”
初眠是有些奇怪的,季时言明明喜欢牌的钢笔,高中之前用的也都是做工质量皆是上乘的钢笔,却不知为何上了高中后用的却是一支非常普通,做工并不精细的钢笔。
边这么想,他边将钢笔从盒子里拿了起来,递到季时言的面前:“我想着,你现在用的这支钢笔已经用了好几年了,笔尖已经磨损了,就给你买了支新的。”见季时言仍然不理他,他抿了抿唇,轻声唤他:“时言哥?”
初眠的话音刚落,便感受到了一阵推力,季时言烦躁地直接推开他的胳膊。
初眠原本就觉得昏昏沉沉,又毫无防备地被季时言突然推开,重心不稳直接向后倒去。
伴随着“啪嗒”一声,钢笔重重地砸在了地上。
作者有话说:
初眠(恢复记忆前):时言哥,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够好。
初眠(恢复记忆后):狗男人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