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迢在吃的方面不挑,基本冉宁喜欢吃什么,她就喜欢吃什么,冉宁不喜欢吃的,她就拿过来直接吃。
与其说她是对食物虔诚,不如说她是对冉宁虔诚。
烧烤店生意不错,等了好一会儿,她们的烤串才上来。
冉宁左右开弓吃得香,突然顿住,急忙扬起下巴——
“陆迢陆迢~”
“嗯?”
“油滑到下巴上了,快给我擦一下。”
陆迢没多想,抽了两张纸,忙伸过手给她擦,等擦干净收回手时,就对上这人的眼睛,又愣住
冉宁的眼睛像是从山涧清泉中舀出的一瓢水,含情脉脉。
陆迢的心瞬间颤了下。
再看周边都是人。
头顶的白炽灯滋啦滋啦电流不稳,陆迢往后靠去,咬着手里的羊肉串,忍不住抬起眼皮再去看她。
冉宁低头喝汤。
她身上穿着自己那件棒球服。
陆迢不知道这件衣服有什么好的,但自从入秋后,只要两人出来吃饭,她都只钟情这一件。
常言天生丽质难自弃,漂亮女人最好命。
但陆迢越长大越觉得这话说不对,至少不该是表面意思那么浅显。
皮囊这回事儿,大都取决第一眼。
可第一眼印象真的就准吗?
如果真的准,那为什么久处下来,却又没感觉了?
陆迢承认自己对冉宁是一见钟情,但这并不代表除了一见钟情以外,自己就没有别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