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七十八章
顾熠几人登封的造型不久后被时尚博主们扒了出来,可以说分配十分均匀,没有一家品牌占据绝对优势。
“感受到《潮流》的努力了,笑死。”
“品牌不同,搭配起来反而更好看,单推某一家的新品的话,会不可避免穿到丑衣服。”
“其实是脸……”
“脸+1,话说,皇冠团刚出道的时候颜值好像不如timee,但这几年,他们越看越顺眼了是怎么回事?”
粉丝们最终得出的结论是——红气养人。
timee热度最高的楚驰热度早已打不过,timee解散后,有成员知名度还不错,但也有成员只能在家抠脚,或是传出各种丑闻。
偶像如果能专注事业,和不愿意进步的偶像气质是很不同的,粉丝这么说,或许会被别家粉丝认为是凡尔赛。
但不管怎么说,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红的。
有自《星之战》就一直喜欢他们的粉丝,也有从其他偶像转粉的粉丝,但也有被一张张专辑吸引、纯粹作为歌迷的粉丝。
不夸张地说,是唯一一个成团几年、粉丝不减反增的组合。
成员们磨练出来了,在组合里找到了自己的定位,也在娱乐圈找到了自己的定位。
总而言之,拍摄的新年大封让《潮流》杂志成为时尚圈关注的焦点,六人封虽然稍显拥挤,却不会让人产生硬凑人数的感觉,成员们的站位、镜头感和气场都颇具风范,时尚圈人士点评时,这一期封面始终在红榜上。
当然,只有顾熠几人清楚,时尚感这种东西,到底是怎么一遍遍磨出来的。
全是错觉。
……
《潮流》新封算是发生在生活里的小插曲,顾熠几人目前进入了录歌模式,这一阶段的磨人程度通常可以和创作并列。
为了达到最佳状态,几人一遍一遍去录,任何一点不对劲的地方都要挖出来,对他们而言,录歌是一个不断磨合的过程,一首歌究竟该怎么唱,彼此之间该怎么衔接,都是这一阶段需要克服的问题。
不只是cd里的状态要达到最好,几人也一直要展现出最好的现场效果。
“好累。”
新专之所以录得很累,是因为大家的创作风格变了,比如《变色》这首歌,如果是刘钧源一贯的创作风格,大家自然而然知道该怎么唱,但变过风格之后,怎么去唱就需要重新琢磨。
好在大家经验丰富,快有快的录法,慢有慢的录法,不必急着赶工期。
包括顾熠的《杀》和《无畏的鱼》,只能说和《同舟》的风格毫不相似,他取《杀》这个名字的时候,队友们都问他,是不是丁晖附体了。
至少——《杀》不像是舞曲的名字。
这两首歌和《变色》一样,是公认的新专里最难唱的歌。
当然,新专整体的难唱程度要超过《创世纪》,只是《变色》和《杀》这几首难唱得过于突出了一点。
“啊啊啊啊崩溃。”
某天录完歌,杨艇不顾四月初还有些凉的天气,整个人直接往地上一瘫:“老子不干了。”
《变色》这首歌,他录了20遍了。
录到前十遍的时候,他歌词记得还挺顺,到后来,他的记忆力越来越混乱,唱错的频率越来越高。
“我要罢工,我要吃火锅!”
通常来说,越是在不能吃火锅的时候,他们越想吃,做梦都想吃。
这就是爱豆的叛逆。
“起来。”季迟拉住杨艇的胳膊,“明天继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