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个人看起来志趣相投,酒喝得不少。游书朗难得有这么放松的时刻,靠在日式包房的墙壁上点了一根烟慢慢抽。
他惊讶于樊霄点烟依旧在用火柴,望着包装得花花绿绿印着泰国字的香烟盒,问道:“好抽吗,你这烟?”
樊霄将烟盒扔了过来,抬抬下巴:“试试就知道了。”
游书朗将手中的烟蒂按死在烟灰缸中,掐着酒杯干了一杯清酒才摸了那烟。
手指刚碰到打火机,便听到“唰”的一声响,樊霄划了一根火柴,隔着桌子将跳动的火光送到了游书朗面前。
火柴带着淡淡的火药燃烧的味道,古老的方式在现今用来,竟为点烟这种普通的事情添加一抹郑重。
游书朗隔着蓝莹色的火光看了一眼樊霄,才叼着烟凑了上去。
樊霄摇灭火柴,见游书朗吐了一口长烟,问道:“好抽吗?”
游书朗刚想点头,顿了一下又摇头,笑道:“抽不惯,一股胭脂的味道。”
以游书朗的处世之道,一般是不会博人面子的,尤其像敬烟这种小事,被问到口感如何,他向来会回“不错”。
可今天,他竟然对着只见了两面的人说了实话,这让他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。
可能是这个人曾和自己一起救了一个孩子,他想,也可能是只有他看见自己哭了。
真是矫情,游书朗自嘲地笑了一下,将略有无聊的想法抛开,
蓦地,包房中响起电话铃声,游书朗拿起自己的手机一看,是陆臻。
他打算起身出去接听,樊霄却示意他留下,男人在他的肩上轻轻一拍,低声说道:“我去下卫生间,你别劳动了。”
对于樊霄的体贴,游书朗有些受用,平日都是他体贴别人,如今受到照顾,滋味倒也不错。
陆臻刚刚下班,他是一名平面模特,名不见经传,在圈子里没什么名气。不过他去年才大学毕业,入行时间尚短,还对未来充满希冀和幻想。
陆臻性格活泼跳脱,与沉稳严谨的游书朗正好互补,两个人三年前相识于游书朗公司举办的一次推广活动,还是大学生的陆臻是活动邀请的众多模特之一。
工作时的游书朗很有魅力,处事从容、张弛有度,又不缺乏决断力。轻轻松松掌控全局的男人,让未经世事的陆臻一见钟情。
追求游书朗并不是件容易的事,陆臻足足用了半年的时间。这曾让自小就受人追捧的陆臻十分沮丧,可直到今日他都在庆幸自己当初没有放弃,因为确定关系后的游书朗太过温柔体贴,从他身上陆臻享受到了被恋人珍视的所有快乐。
樊霄回到包房的时候,游书朗的电话还没结束。
男人嘴角擒着微笑,一手拿着电话,一手掐着他用“胭脂”来形容的香烟。声音含糊低哑,话到尾音,又暧昧地勾起,琥珀色的眸子里盛满惑人的笑意。
见樊霄回来,他简单向对面说了几句,似乎对方又在撒娇,他轻笑了一下,低声哄了声“乖”,然后结束了通话。
樊霄眼角跳了一下,看向游书朗的目光直白露骨,他浑身散发着不爽的气息,墨色的眸子幽深暗炙,翻滚着未明的情绪。
坐在榻榻米上,他垂着眸子,直到听见游书朗问“怎么了”,才翻起眼皮笑着说:“你和你女朋友感情真好。”
又是那副随和亲切的模样了。
“真羡慕你能找到灵魂伴侣。”他喝空酒杯中的酒,自顾又倒了一杯。
游书朗笑着说道:“灵魂伴侣?没那么夸张。”
“你很爱她?”樊霄似乎很喜欢这个话题,追问道。
游书朗怔了一下,他不是将感情挂在嘴边的人,因为性向的关系,也并未与谁聊过这个话题。
“嗯,是的。”他回得敷衍,打算快速翻篇儿。
樊霄却似一个老朋友一样长叹:“唉,看来只有我还是孤家寡人啊。”
游书朗弹了弹烟灰,不以为意:“肯定是你太挑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