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会帮被堵在小巷子里的我,待人总是那么温和……那么好,好到无可挑剔。”
说起他,陈喃的嘴角总是会不自主地扬起,她眼睛亮晶晶的,是藏无可藏的喜欢。
她想着自己在文中描述的那些细节,这一刻突然恍然大悟,那个少年之所以能那么念念不忘,是不是就是因为,她早就遇到了那个在现实生活中可望而不可即的路栩。
在那段最年少的青春里,她遇到了一个很好很好的人。
所以往后的那些余生,都再也遇不到像他那么好的人了。
“那样的男生,的确很让人心动。”林蕾被她的情绪带了进去,下意识回答着她的话。
“高中那会儿,我是个很平凡又胆怯的女生,我夏天脸上会被热出红血丝,冬天手上会长冻疮。有的时候皮肤不好,会长很多痘痘。
“军训那会儿总被同伴的男生笑,他会为我解围,会路过我身边说‘我觉得挺好看的’,他也会在小巷子口,没犹豫地砸过篮球,救下那时快哭出来的我。
”用他生活里的不开心,那些他的伤疤,来安慰我一个陌生人。”
“他说,希望我能勇敢点。”陈喃说着声音嘶哑下来,有些哽咽,“那样的他,谁能不心动呢?”
而她,也真的做到了不同意义上的勇敢。
勇敢地喜欢了他那么多年,勇敢到……笔下的男主都是他的影子,勇敢到能为他,写一本书出来。
那个时候,她会偷偷去看他的篮球赛,看着篮球场上的少年,投进最后一个绝杀球,获得全场的欢呼,赢得比赛的热血。
可她总是那个,不敢冲上去送他一瓶水的胆小鬼。
但即便那样,那个篮球场上追风的少年,早就无声无息地成为她余光中唯一的身影了。
“我会因为和他撞到同一节体育课就窃喜一天,是在那个时候学校穿着清一色的校服,我却能第一眼在人群中认出他,往后很多年里,看见和他相似的背影,都会忍不住地多看几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