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国强:“我真的谢谢你们没有让我赔偿,还把女儿嫁给我,我一定会对她好!”
苏家不愿意接纳这个未婚先孕的女儿,于是大手一挥,替苏暮秋在宁平路镇卫生院对面的144号买了一套老旧的两室一厅。
苏暮秋出嫁的那一天,并没有高朋满座,也没有推杯换盏——按照桐山的习俗,未婚先孕的女人没有办酒席的资格,所以到了夜里,她被自己的母亲亲手送上一辆黑色的面包车,上车前,母亲看着她,对她说了一番话。
母亲:“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,以后你是李国强的媳妇,是他家里的人,要是没什么大事,就不用回我们这里了,就算你要回来,也只是个客人,你的房间我会留给你姐姐一岁的儿子住。”
“妈”
“你走吧,不要回来了。”
随着黑色面包车的渐行渐远,苏暮秋黑暗的人生才刚刚开始。
她生下一个女儿。
女儿出生后,李国强看着她不再美丽的脸庞和日益肥胖的身体,开始动手打过她,而且不止一次。
她伤痕累累,直到中年,在李国强一次又一次的殴打和辱骂中才顿悟过来:她年轻的时候明明是有权利拒绝这一切的。
四十岁的苏暮秋一纸诉状将李国强告上了法庭,开庭的时候,她的母亲也到场了,在庭外狠狠抽了她一耳光:“你想让我们家身败名裂是不是。”
“本来就没有名声,哪来的身败名裂,”苏暮秋捂着脸,红着眼眶,定定地看着母亲,“我只是在用法律武器保护我自己。”
当时苏暮秋的女儿已经十五岁了,法院问过孩子的意见,最后将孩子判给了苏暮秋。
可那个时候的李国强根本就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,哪怕判决结果已经下来,他也还是一拖再拖,最后拖到时光慢慢把这件事情淡忘掉。
派出所的询问室里,苏落鸣狠狠地一拍桌面:“我看李国强就是活该!天道好轮回!他死了,我明天就去买两挂鞭炮好好庆祝庆祝!老天爷终于干了一件大好事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