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时孟景华只有十四岁,又黑又瘦,矮得像是只有十一二岁,她找遍了镇上所有的店,才终于在一个小小的餐馆后厨呆了下来,一呆就是三年。

在那三年里她稍微长高了一点点,却还是那么黑,那么瘦,每次看见他就咧开嘴笑,然后把刚攒了半个月的几百块钱塞给他。

“哥,我们老板特别好,每天后厨剩了菜都让我们吃,我天天都大鱼大肉的腻死了!”

她总这么说,后来孟景同突然一天一时兴起去了那家饭馆找她,看见孟景华满脸疲惫地从后厨的后门走出来,蹲在门口开始和其他几个同事一块儿啃馒头。

她吃的真香,甚至没有就着菜,全神贯注地咀嚼吞咽,完全没有注意到远远看着她的孟景同。

那一幕孟景同哪怕现在回想起来心窝也直泛酸,他没有过去找孟景华,而是直接扭头回了学校,从那天起更是发了疯似的学习,只希望有朝一日能实现孟景华辍学时对他的厚望。

是他太慢了,慢到孟景华还没来得及享受一天的好日子,又陷入了新一轮的痛苦折磨。

孟景同捏着书的手紧了紧,又缓缓松开,眼底是黎娇娇从未见过的黯淡。

“抱歉,扯远了。”

黎茂根前阵子又去外地加入了一个新项目的A轮融资,没想到刚回国就接到了自己家宝贝娇娇的电话。

“爸爸你是不是今天回来呀,我想死你了!”

宝贝女儿的声音还是这么清嫩甜美,这么短短六字一下把黎茂根刚才在飞机上的疲惫一扫而空,嘴角都快咧到了耳朵根:“哎呀,今天这是吹的什么风啊,我们家娇娇怎么这么贴心呐?”

“我什么时候不贴心啦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