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迟穗嘀咕:“也不用时时刻刻吧。”

她像没听见的似的,把它按进行李箱里,塞在柔软的羽绒服边缘。

“还差点什么呢。”

掐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,邓离总觉得心里毛毛的,不沉静。

毕竟是出远门,还是带把防身的武器。

她从抽屉掏出一把平时玩的小刀,小刀通体银色,平时不用时可折叠回刀鞘,折叠回去后整个长度也就五厘米左右。

她喜欢这种方便快捷的小刀,可以用来切水果,也可以用来挑经脉。

明天就要上山,今天得好好睡一觉。

收拾好衣服,邓离赶紧去洗了个澡。

洗澡的时候就在想,这些有钱人真的能拼,不就过个生日,还要开车上山去那么远的地方,还要搞一个party,要是她,原地坐那,点个蜡烛,再把皇冠帽子一带,蛋糕一切完事。

记忆中她的生日都是那么简单粗暴,过惯了刀尖舔血的日子,如今这惬意的生活给她,倒是让她觉得受宠若惊。

她抬手欣赏着,看水从指缝中划过,哗啦啦落在地上,落在脚尖,以一种抓也抓不住的方式溜走。

这样的日子快没多久了,想必到时候溜走,也会同这水一般,越想握越是握不住。

邓离洗得久些,呼吸浮浮沉沉,出来的时候,还以为宋迟穗早睡了,没想到她还在练习走路。

最近练习走路,她都是手里扶两个拐杖,拖着小小的身板,在地上慢慢前行。

两根原木色的拐杖将她架起来,像是筷子夹着颗可爱粽子,粽子在缓缓挪动。

宋迟穗嘴里还念念有词:“第六百八十五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