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话都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,清秋索性也不再掩饰,直接问道,“你老实说,是不是很喜欢iss白?”
“这话怎么说?”雁回问。
清秋道,“哪次见面,你不是跟她相谈甚欢?上回金家的宴会上还与她共舞,这难道还不算喜欢?”
“照你这样说,我也与你共舞了,而且总是与你相谈甚欢,应该更喜欢你才对。”雁回插科打诨,却不知这话正好说中了清秋的心事,叫她一下子沉默了起来,一言不发地盯着车前窗看。
“哎……”雁回见状,又连忙解释,“我只是觉得,她那样的人品才貌,嫁给金燕西实在可惜了。现在这样,做点正事,不是更好吗?”
谁知清秋一听,心情更加糟糕,“你当初见我时,是不是也是这样想的?”
“是啊,你这样的人品才貌,嫁给金燕西就更可惜了。”雁回浑然不觉,坦然承认。
清秋气极反笑,“那实在多谢你了。的确,若没有你,也没有我的今日。本来,你想交什么样的朋友,也不与我相干。何况白小姐确然是个很好的朋友,不像我,什么都不懂。”
说到最后,已经是口不择言了。
这其实早就是清秋的一块心病。像她这样出身的女子,新不新旧不旧,又没有足够的身份和钱财依仗,在人际交往之中,往往处于一个颇为尴尬的位置。平常也就罢了,一旦跟那些文明摩登的新人类往来,就叫她怎么都不自在。
那是一种自卑混合着自尊的古怪感觉,既忍不住迎合旁人的“文明”,却又难免因为自己所受的教育而心生疑虑,始终处在矛盾之中。
她跟金燕西的交往,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