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渝比约定的时间早到了十分钟。
5月的时节,夜晚仍带着一丝凉意,简渝穿了一套灰色休闲西装,西服里面却穿了一件墨绿t恤,这一点绿色瞬间将人的目光吸引了过去,也衬得他整个人宛若一副山水笔墨画般充满韵味。
简渝的五官自然是秀气精致的,但精致之外另有几分高贵矜持,白皙的脸庞和修长挺拔的脊梁宛若秦岭之巅的冰雪,殷红的嘴唇和深褐色的瞳孔却又带着些许忧郁。
高贵,脆弱,阴郁,冰冷,几种复杂气质掺糅在一起,让他身上散发出一种极为迷人的光彩,江百项看到他的时候眼睛都亮了,怎么了过去了两年,这人反而漂亮了这么多。
“江总。”简渝漂亮多情的眼睛温柔地看着他,从眼尾的弧度透出蜻蜓落在荷叶上般的笑意。
“江总你这么早就来了,我是不是迟到了?”
“没迟到没迟到,我也刚到。来来来,快坐。”
江百项领着简渝坐到桌前,他眼睛一错不错地盯着简渝,生怕少看了似的。
简渝提前跟饭店打好了招呼,桌上凉菜和酒已经上了,他站起身往杯子里倒酒。因为只有两个人,他们要了一个小桌,两人位置离得很近,他起身的瞬间,江百项若有似无地闻到他身上的一股香味。
“江总。”
简渝扭过头,仍有几分苍白的脸朝着江百项露出一个浅浅的笑,不深,犹如昙花一现,却让人过目难忘。
他说:“我不知道江总喜欢喝什么,但我听说您好白酒,就自古主张先叫了瓶,不知道您喝不喝得惯。”
江百项盯着他倒酒时的手,都说手是美人第二张脸,这话真不错,简渝的手骨节分明,修长却又丰盈,指尖泛着犹如珠玉般柔和的光芒,让人一看就觉得这人肯定是个美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