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 锦绣江山

林湘一早就出去了。

芙蕾与第二十号情人吻别,神清气爽地来到古堡,在餐厅遇见魔王和两只小精灵,角落里还蹲着奥克塔普斯和薇妮。

只是不见小新娘。

芙蕾拉开一张椅子坐下。她问:“女主人呢?”

蝴蝶说:“女主人去森林里探险了。”

芙蕾点头,等奥克塔普斯端上早餐,她才又开口:“主人,听说您昨天一整天没回王宫。”

蝴蝶和蜜蜂八卦地竖起小耳朵。

魔王每天都回王宫,从不缺席早会,他勤于政事。

角落里的奥克塔普斯眯起小眼睛:“啾啾啾,啾啾啾——”

[姐姐前天晚上也没回自己房间呢,昨天晚上也没回,今天凌晨才抱着枕头回来的。姐姐和主人愉快的啪啪啪了两天,整座古堡都是热恋的粉红色泡泡呢!]

魔王不动声色。

芙蕾忍住好奇心,吃完半块奶酪吐司,清了清喉咙:“……这么难舍难分,有什么秘方吗?”

她是为自己的四十五位情人问的。

魔王说:“没有。”

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承认,那是因为他的新娘很不讲道理、很突兀地对他喷了前男友的香水。

他讨厌那味道。

讨厌那股闻之分分钟性冷淡的气味飘散在空气里,飘散在他睡觉的房间,飘散在他妻子的肌肤上。

所以,他身体力行地让林湘全身布满他的印记。

可他还在生气。

“我有一位朋友——”魔王刀叉一顿,抬头,“他的妻子有个早就分手的前男友。”

芙蕾正在往吐司上涂果酱,想笑,憋住了。

两只小精灵也想笑,他们的忍耐力没那么好,蝴蝶背转身体,面向墙壁。蜜蜂躲到桌子下,笑出眼泪。

“分手时男方纠缠不休,连续好几天守在楼下当木桩,一站一整夜。有一天,下大雨,女孩也在家,就那么让他淋了一晚上的雨。”

“到了早上,她还有心思和英俊的邻居调情。”

“……怎么也得不出感情很深的结论。”

“可女孩出门远行,却带着前男友的香水——对此,你们有什么见解?”

……

芙蕾拒绝回答这个问题。

两只小精灵回答不出这个问题。

唯独触手怪听完,又开始:“啾啾啾——”

[主人,您的这个朋友是您自己嘛?姐姐带了一瓶味道怪怪的香水呀,她还喷了奥克塔普斯呢。虽然味道难闻,但是喷完了姐姐比较喜欢我了呢!]

芙蕾用纸巾遮住嘴,呛的直咳嗽。

蜜蜂和蝴蝶暗搓搓地开始打赌,晚饭有没有烧烤章鱼。

薇妮张开的花朵落下两滴同情的绿色眼泪,剧毒的液体穿透了地板。

魔王看了触手怪一眼。

那痴呆的儿童还在那一扭一扭的,两片香肠一样的嘴唇,一会儿咧开傻笑,一会儿嘟嘟嘴装可爱。

是讨打。

魔王没动手,那样会显得他太急躁。

他微微一笑:“朋友而已。”

林湘穿行于森林之中,速度极快。

那天和小奶龙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走了两小时,她记住了大致的方向,加上地图指引,刚开始还算顺利。

可这些诡异的树啊!

无穷无尽的参天大树,遮天蔽日。几剑下去砍掉了,至多不过十分钟,又会疯长出来。

林湘开始理解原长娇,理解那个女人为何愤怒地在永夜森林乱砍乱伐。

森林太容易迷路。

实在分辨不出东南西北,她只能砍断一边的树木,利用生长的间隙,跃至半空,眺望断崖山。

走走停停,不断迷路又不停找路,一个上午过去。

林湘肚子饿了,中午饭吃的烧烤双头翼鸟内脏,味道一般,远不如触手怪做的香炸丸子。

翼鸟最美味的部位是心脏。

这也许是狐妖的偏好,狐狸精总是热爱心脏,最好对方自愿挖出来,双手奉上。也因此,她对那只魅魔胸膛的伤口分外感兴趣——他没有心脏,但是他还活着,多么奇怪的生物。

吃完,林湘找到地方洗手漱口,继续赶路。

下午又在永夜森林耗了几个小时。

最不耐烦的时候,林湘考虑,是否要用本体行动——她本体的极限速度,可以与猫科大妖一较高下。

思索再三,仍作罢。

她在异世见过不少本体为兽的妖怪:半马人,牛头怪,猪头怪,狮面人,蛇妖,蜘蛛女,狼人……诸如此类。

没有狐狸。

她是新鲜的品种,物以稀为贵,必须小心为上。

临近傍晚,林湘来到断崖山。

森林在此终结。

林湘抬起头,仰望天空。

果然,时间在此处毫无意义。阴沉沉的天空,不见夕阳,黑夜随时降临。

她飞身而上。

林湘走了一天,到晚饭的点,还没回来。

触手怪先是趴在楼上房间的窗口等它的姐姐,数条触手贴在肮脏的玻璃上,等了好久也不见少女归来。

后来,它开始担心。

晚餐时,大家又聚在一起,餐桌还是少了一个人。

触手怪的两条粗眉毛皱在一起,嘴巴嘟嘟:“啾啾啾——”

[姐姐还没回来,姐姐被恶魔叼走了,呜呜呜,怎么办?主人救救姐姐吧!]

魔王的半杯清酒将尽。

他没说什么。

又过一会儿,芙蕾看向缩在角落里画圈圈的触手怪:“奥克塔普斯,那天女主人拿着一张地图,问你和薇妮什么?”

触手怪:“啾啾啾——”

[姐姐问我们蜘蛛蛋做成的猫猫的材料在哪里,是不是在一座有悬崖的山上。]

它的小眼睛蓄满眼泪:“啾啾啾——”

[奥克塔普斯忘记告诉姐姐,整座山都是大蜘蛛,很危险,姐姐被坏蜘蛛吃掉了。]

芙蕾神色骤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