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芙叶平时出去买东西也不喜欢导购跟着自己,会让她有种很不自在的感觉,所以很能理解两人的想法。
于是她干脆地点点头:“不急,两位慢慢看,想好了叫我就是。”
说完,她便转身去了窗户边的位置,继续晒她的太阳。
阳光之下,那对长长的兔耳朵动了动,似乎被太阳晒得发烫,于是不自觉直直立起,阳光甚至透过了兔耳薄薄的皮肤,映出皮肤上细密的红色血管来。
就好像真的有滚烫的血液,正在里面汩汩流动着。
唐国公和雀首同时看着这一幕,略有些愣神。
直到洛芙叶动了动,两个人才马上换了姿势。
唐国公状似无意,闲聊般开口:“刘兄弟啊,这小店位置还挺偏的,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?”
你来这里做什么?
“不瞒贵人说,我也算是个猎户,经常猎些狐狸獐子之类的动物送去城里,能卖上几个钱,”雀首依旧低眉顺眼,“这不,在路上看见了动物的影子,顺着追过来就看到这店了。”
追着目标到了这里。
“哈哈哈,某亦喜爱独自出行游猎,实在巧合,这次也是游猎乱走,运气之下才找到这小店的,”唐国公不动声色,哈哈一笑随口问道,“不知刘兄弟所追猎物跑到哪里去啦?”
你要跟的人去哪里了?
“许是那小兽的洞穴就在附近,追到店跟前就找不着它的影子了。”雀首似是可惜地感慨道:“那可真是个上好的猎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