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来不怕笑话,家里使的都是银子,上回去城里收归了霍戍的荷包,他才第一次用上金子。
他说霍戍先前那么大方,荷包说给就给了,原来是还有大头。
“这一块儿怎么也得有二十两,且还是金条,一两抵银子十两了!”
桃榆啧啧,登时又似想起了什么一般,扭头便冲向了那个连锁都没上的旧箱子,试图翻找一下,看看霍戍还有没有私货。
“没了,全部家当都在这儿了。”
霍戍见抱着两根金条蹲在箱子边的桃榆,有些好笑。
“这里五百来两银子了,起始周转的银子也差不多了。”
想着先前看有些人丢了营生自己还说拿私房钱养他简直是个笑话,桃榆忍住要盘问霍戍怎么有那么多钱的,道:“那人手呢?”
“人手我有打算,看你的意思。”
“嗯?什么看我的意思?”
霍戍道:“若你答应我做此番营生,我再往下谋计,若你不合适,那便作罢。”
桃榆闻言默了默,没有一口回答。
若这桩生意真的做了起来,意味着什么他心里明白。
此后山高水远奔波是寻常,聚少离多也是家常便饭,便是光想上一想,桃榆心里便揪了起来。
可但凡有所经营和成就,哪里有不奔波的,便是阿祖的医馆,一年里也要出去几回。
若一事无成,终日守在土地上,那倒是片刻不离时时相守。
只是男儿志在四方,况且霍戍还是个有本事的人,若真叫他一辈子杀猪种菜,未免也太过屈才了些。
他本是卸甲完成了故友之愿后可以洒脱走四方的,会留在这里甘愿束缚,说白了也是因为他。
倘使他再不许他做这做那的,也忒憋屈了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