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这个房东一直骚扰那位女士,夫妻俩不堪其扰,最近已经决定了搬家。
两边各执一词,不过,一直努力敲打窗户是母亲和她十二岁的大儿子,另外一个六岁的孩子和男主人一起被放在浴缸里,浑身被水浇得湿透——一个要谋害自己丈夫的女人,会做这种多余的事情吗?如果是丈夫要和妻子同归于尽,也没有哪个母亲会敢把自己的孩子放在他身边。
后来男主人醒来,能够写字了,果然指证房东。
他们刚搬来几天,这房东就开始骚扰妻子,并且情况越来越恶劣,他甚至认为妻子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。可他们搬过来之前,妻子就怀孕了。
两人要搬走,这家伙劝阻无效,就开始在门窗上钉木板,以防他们把房子里的东西偷走;又在门上钉新锁,防止他们搬出去后又回来偷东西。
夫妻俩以为他只是最后给他们找麻烦,认为忍耐两天就好了,就放任了。谁想到房东竟然疯狂到这个地步。
他的这些行为,邻居也都可以证明。
至于为什么夫妻俩不尽早搬家?穷人找住处很简单,富人找宅子也很简单,找房子最难的就是中间位置的,他们得考虑与工作地点的距离,考虑舒适、安全,还得考虑这个地点是否体面,能在他们与朋友同事交际时,不会丢脸。
他们已经是新搬来的了,短期内再想重新找房子,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索德曼这边租房当然也是要交押金的,这一般是两到三个月的租金,这也是一大笔钱。
那么一个奇葩的房东,必定不会老老实实地把押金还给他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