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傅长黎的踏风是棕红色的马匹,而唐丝丝的寻梅颜色比之更深一些,乃是枣红色。
马儿被照料的很好,唐大勇日日都会给它梳理,毛皮发亮肢蹄有力,跑起来并不比踏风慢。
七月末八月初的天气,上午还算舒适,尤其是城郊林地里,郁郁青青,不远处的溪水带来阵阵凉爽。
换了骑射服的唐丝丝策马欢笑,连日来的疲惫一扫而空。
骑了一会,傅长黎下马,将踏风松开叫它自己吃草,他则是牵着寻梅,当她的马夫。
聊起蛮族的事情,唐丝丝随口问道:“蛮族投降,侯爷是不是该反京了?”
“嗯,今日下午就能回来。”
“真的呀?那太好了,阖家团圆。”
其实和永安侯见过的次数不多,在唐丝丝的记忆里,对方身材魁梧,面容俊朗和善,说话时会笑容满面,比傅家俩兄弟看着更为洒脱。
能和爹娘在一起,在唐丝丝看来,便是世上最幸福的事情了。
傅长黎没说什么,牵着缰绳缓慢往前走,说说笑笑就走到了溪边。
因着长久没骑过马了,冷不丁骑了这么久,大腿被磨的发疼。
唐丝丝低低吸一口气,说道:“长黎哥哥,我们歇歇吧。”
她不好说腿疼,只说累了。
傅长黎拉住寻梅,然后张开双臂去接她。
她扶着他的肩膀,腰上一紧身体腾空。下一瞬,便被他安稳的放在地上了。
傅长黎想的周到,带了水囊和吃食,不仅如此,爱洁的他还带了一块布料铺到草地上,再叫她坐下。